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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集资典型案例选登:安徽阜阳旺达公司集资诈骗案(2)

2013-05-14 21:02 来源:人民网

案件警示

该案又是一出众多非理性投资者被高额收益迷惑双眼而酿成的悲剧。其实犯罪分子的伎俩并不怎么高超, 王某某作为法人代表的旺达公司在集资前几乎没什么经营, 只是到了2005 年1 月, 王某某才从集资款中支付50万元, 将旺达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0万元, 后又支付集资款400万元, 将注册资本变更为500万元。所以, 在集资的前期, 旺达公司只是一个没什么实力的小公司,而王某某租地种仙人掌也显然是做做样子, 为从事犯罪活动遮目。但随着集资活动的扩大, 已经没有人在乎王某某宣传的仙人掌项目是否属实, 是否真的赚钱, 而只在乎承诺给自己的回报能否兑现, 包括那些在网上参与传销活动的投资者, 在看不到实体仙人掌的情况下就进行投资, 可谓更加疯狂。所以, 投资者其实已经不是在投资, 而是在赌, 因为只要稍加了解旺达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就可以了解真相, 但没有人愿意去直面事实。这些集体式的赌徒助长了犯罪, 最终被刺伤的是自己。小小仙人掌, 竟然刺伤了那么多人, 实在令人深思。(选自《打击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