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欧洲网 > 专稿 >

大丰首个个人光伏电站售电近500度

2013-10-25 14:08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欧洲刊网

    截至9月底,大丰市育红河西二村5幢36号居民陈华投资建设的大丰首个个人光伏电站已向国家电网销售电量485.33千瓦时,个人增收220.83元。

    今年,陈华抢抓国家出台的个人小型光伏发电免费并网政策,在大丰市率先建起了2.5千瓦的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站,8月2日,其光伏发电站与国家电网实现正式并网供电。10月9日大丰市供电公司营销部与陈华进行了购售电结算,其投资两万多元建成的光伏电站已向国家电网销售电量485.33千瓦时,个人增收220.83元。陈华说,8月3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了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更使他对发展个人光伏发电站充满了信心。(张俊 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