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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法院:念好金融审判“三字诀”

2014-01-10 11:22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欧洲刊

    近年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强化金融司法的保障服务,促进金融创新和金融市场合规化运营”,已成为优化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软环境建设的一个重要突破点。一直以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依托金融审判庭的主体力量,自觉融入杨浦和上海金融发展进程,切实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为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建立适应金融创新的良好生态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日前,笔者走进这家“全国优秀法院”,近距离体验金融审判的“平”、“柔”、“联”三字诀。

  “平”等保护促进金融机构“练好内功”

  金融市场迅猛发展、日趋活跃的同时,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金融纠纷也日渐增多。杨浦法院金融审判庭这个成立仅三年多的年轻庭室已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等各类金融案件5000余件,涉案金额达13.85亿元。

  近年来,银行从业人员利用金融行业监管和银行内部管理的漏洞,侵占、诈骗储户资金的犯罪时有发生,由此造成的金融消费者的资产权益损失,银行却以其书面证据的优势地位,拒绝“埋单”。这类新类型案件备受社会关注,更考验着金融审判的司法智慧。

  2008年5月,时任被告甲银行客户经理的李某以虚构银行高息揽储的手法,诱骗储户高某开立账户存款。李某利用经办开户手续的便利,私自开通了高某账户的网上银行服务并领走U盾。同日,李某伙同他人登录网上银行,将高某账户内的2000余万元存款转账取走。两年后,李某罪行败露,但公安机关仅追回损失82万。高某认为,银行具有保护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现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骗划储户存款资金,银行应当承担向储户兑付存款本息的义务,遂于2012年诉至杨浦法院,要求甲银行向其兑付存款本金及利息。甲银行认为,储户的存款在存入银行当日就被犯罪分子通过U盾和网上银行密码等进行了提取,根据储户签字确认的开户申请书背面条款以及法律规定,钱款视为储户提取,故银行不负返还责任,损失应该向犯罪分子追偿。

      “长期以来,银行等金融机构在金融消费关系中占优势地位,但平等保护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金融司法的根基。”该案的承办法官审理后认为,银行管控整个存款交易系统,在保障存款安全方面负有更多责任。甲银行内部管理混乱,对自己工作人员在营业场所内从事犯罪行为没有有效监控,在办理存款开户手续、申领网银数字证书等业务时违规操作,忽视风险防控,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未尽到对存款的安全保障义务,理应承担责任。储户可依据储蓄存款合同关系向银行提起合同之诉,储户获取高额息差的行为不影响储蓄存款合同的效力,也与资金损失无直接的因果关系。最终,判决甲银行向高某返还本金2000余万元,并支付存款利息。

  “此案依法保护了普通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维护金融交易安全、倒逼银行推进业务操作规范化极为有利。”一位金融界专家如此评价该案的判决效应。

  “柔”性司法展现法律温情

  “……或许因为你工作繁忙,对还贷事宜有所疏忽;或许你大学毕业后尚未找到理想的工作,目前的经济状况不尽如人意,归还借款确有困难。但作为一个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成年人,应当诚实守信、积极履约,即使有困难也应主动与银行沟通,取得银行的谅解与支持,协商新的还款计划,而不应不闻不问……”这是杨浦法院审理助学贷款案件时随诉状发送的《法官告知书》中的一段温情提醒。

  杨浦区有着百年大学文明,辖区内高校云集,贷款学生众多,近年来因拖欠助学贷款引发的金融借款合同案件也频繁发生。杨浦法院金融庭认真分析助学贷款纠纷的特点和成因,采取发送诉状同时寄送《法官告知书》等较为个性化的工作模式,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维护和谐助学贷款关系,助力诚信建设。

  法律是冷酷的,但我们可以用温暖的方法来处理。告知书以温情表达体现刚性规定,所取得的效果和产生的辐射效应,甚至是设计之初都未曾料想到的。

  被告刘某是某知名高校硕士生,在校期间申请了助学贷款18000元。毕业后刘某自主创业,却因初涉商海,经验不足,被客户所骗,资金血本无归。2011年5月,因刘某助学贷款还款已逾期数月,银行诉至法院,要求他一次性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收到《法官告知书》后,刘某感触良多,向法院诉说了他的创业经过和逾期还款的原因,希望通过法院做工作与银行协商分期还款。经法院调解,刘某最终与银行达成延期还款协议。年底,刘某打电话告诉主审法官,他已经结清了助学贷款欠款及利息,终于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到新的事业中去,也非常感谢法院在告知书中对他的温情劝导。

  据了解,助学贷款案件的调撤率高达96.65%。在谈到审理助学贷款案件的柔性工作方式时,杨浦法院金融庭庭长强调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助学贷款案件的被告都是刚出校门踏入社会的年青人,对未能及时还贷引发诉讼而造成的个人信用瑕疵认识不足,我们希望他们看到告知书后能主动还款,以积极、诚信的态度解决纠纷,避免给自己今后的就业、生活造成负面影响。”

  从2012年开始,杨浦法院还与高校、银行等多家单位合作,推出“助学贷款诚信教育进校园”系列活动,先后在复旦大学、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院、上海体育学院、上海理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开展了诚信教育宣讲活动,通过宣讲案例和交流座谈等方式,提高贷款学生诚信意识,受到高校、银行、毕业学生的欢迎和各方面的好评。

银行研讨会

  三“联”行动助力区域金融创新

  近年来,位于上海市中心城区的杨浦区成功实现了从传统工业区向知识创新区的转型,成为全国首批20个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之一。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大局中,杨浦着力打造“科技金融功能区”,大力发展科技金融服务业,寻求科技与金融的结合。与此同时,杨浦法院也自觉围绕区域金融发展大局,积极开展“三联行动”,加强与政府部门、相关业界的良性互动,当好化解金融风险、支持金融创新的推手。

  “搭建联动平台”,完善与金融主管部门的对接机制。该院与杨浦区金融办签订了《合作备忘录》,为杨浦以金融创新推动科技创新的探索实践,建立联动组织架构、搭建服务平台。该院金融庭分管院长介绍,杨浦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困难,传统金融机构因自身的风险偏好,对此类企业的关注和支持不足,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资产评估类金融机构能有效弥补传统金融服务的不足,为这些企业注入“资金活水”,但是这些新兴的金融机构正处于成长发展期,机构设置不同于正规金融机构,其准入主体资格、法人设立变更终止、公司运营等方面的监管问题较为突出,本身也面临着发展瓶颈。今年5月,该院与区金融办联合举办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法律问题的研讨会,通过专题调研为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找到路径。

  “组织联席会议”,加强法银联动服务机制。法院坚持每年发布《金融审判白皮书》,每年与辖区内的金融机构召开两次涉银行金融审判联席座谈会,帮助银行积极采取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发挥司法在维护金融安全方面的保障作用。据了解,今年年初的座谈会除了向金融机构通报去年涉银行金融纠纷案件的相关情况,还着重围绕涉钢贸金融商事纠纷案件的特点、新修订的《民诉法》对金融商事审判的影响,就银行如何依法保护金融债权等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联建研究基地”,拓展院校合作交流机制。为了进一步增强金融审判对金融中心建设的保障服务功能,该院与上海财经大学联合组建“杨浦金融审判研究基地”,由法官和专家学者共同对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分析,借助学术外援梯队,促进金融审判活动的公正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