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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锐财经)

2021-06-04 09:18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自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

提高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锐财经)

 

本报记者 邱海峰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1年06月04日   第 03 版)

 

  河北雄安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于2018年5月30日,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一站式”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和便民业务受理。图为在该服务中心服务台,居民进行人脸识别并取号。
  新华社记者 金皓原摄

  近年来,重庆市綦江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健康高效发展。图为位于綦江区工业园区的重庆炙焱动力制造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工作人员赶制出口订单产品。
  陈星宇摄(人民视觉)

 

  6月3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有关情况。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熊茂平在会上介绍,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为企业减轻了办证负担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熊茂平介绍,这项改革,实质上是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并以清单方式实施管理,方便市场主体清楚、明白地办理许可证,进入到相关领域经营。

  激发了市场主体发展活力。2019年12月1日改革试点以来,全国自贸试验区新设企业41.34万户,受惠于改革的有20.18万户,占比48.81%,实实在在为企业减轻了办证负担。今年1至5月,全国自贸试验区新设企业13.58万户,同比增长60.52%,高出全国新设企业同期增长率30个百分点。

  加快了政府职能转变。“证照分离”改革明确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厘清了部门间的监管职责。有关地区和部门在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方面还进行了许多创新探索。

  优化了营商环境。“证照分离”改革以来,着力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让企业在公平、透明、便捷的环境中自主决策、创新发展。从试点情况看,一些高频经营事项,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核发、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广告发布登记等合计办理量占五成以上,企业享受政策红利效果明显。第三方评估显示,85%的被调查企业认为,改革后办理许可证便利化程度较高。

  直接取消的审批事项达68项

  谈及此次“证照分离”改革,国务院审改办协调局负责人赵龙飞介绍,和之前相比,这一次的改革部署进行了深化和拓展。

  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确保依法设定的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非禁即入”,企业可以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这样的做法有利于进一步明晰政府与企业的权责关系,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对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以更大的力度实施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这次全国直接取消的审批事项达到了68项,审批改为备案15项,实行告知承诺37项,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逐一确定了下放权限、精简材料、压减时限等一些实实在在的改革举措。在这个基础上,在自贸区又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增加试点取消审批14项,审批改为备案15项,实行告知承诺40项。

  进一步加强了改革系统集成和系统配套。“证照分离”改革以后,证与照的办理功能分离,服务和监管必须有效衔接。这一次改革进一步梳理规范了企业经营范围的登记管理,对一般经营范围企业领照即可开展经营,对于经营范围内有需要办理许可类的事项,登记机关将在企业领照的时候明确告知,为企业办证提供指引。

  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如何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赵龙飞表示,这次改革部署严格落实“放管结合、并重”的要求,对每一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都明确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要求各地区和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改革方式,健全监管规则,结合行业特点完善监管方法,并且要明确具体事项的监管责任主体,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同时还要求登记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及时掌握新设企业的情况,动态调整监管范围。

  “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要求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负责人陈烨说,同时,有关部门要根据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改革方式,分领域制定全国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建立健全技术、安全、质量、产品、服务等方面的国家标准,为监管提供明确指引。此外,对一般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推进常态化部门联合抽查。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升监管效能,使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

  “下一步,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继续完善改革举措,抓好政策落细落实,为市场主体的发展壮大,打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熊茂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