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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隆东方上市当年“变脸”中信证券两保代遭二次追责

2013-07-23 11:24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 此次的信用监管信息显示,证监会决定在2013年7月17日至2014年1月16日期间,暂不受理其出具的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文件。在此期间,由其出具行政许可有关文件并已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

  近日,证监会网站信息显示,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张宁和刘顺明因百隆东方(601339.SH)上市当年业绩变脸而被处以“6个月不受理负责推荐项目”的监管措施,于今年7月17日生效。

  值得一提的是,这已是两位保代因百隆东方收到的第二张罚单,也在证监会历年信用监管记录中首次出现因同一项目保荐代表人先后受罚两次的情况。

  在去年10月,该两名保代就由于“在百隆东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尽职调查过程中,未能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履行职责,对于发行人2012年以来业绩大幅下滑的情况,在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关于发行人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中未如实说明,亦未在招股过程中作相应的补充说明”,而接到监管层“3个月不受理负责推荐项目”的罚单。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也被监管部门出具了警示函。

  而在今年4月,百隆东方公布的年报数据也证实了其业绩大幅下滑的事实。公司2012年营业收入47.7亿元,同比上升0.19%;净利润2.51亿元,同比下降73.59%。营业利润2.58亿元,同比下降73.08%。

  当时就有投行人士表示,百隆东方的营业利润已越过监管红线,这意味着中信证券两保代面临二次追责。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并在主板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中国证监会可根据情节轻重,自确认之日起 3 个月到12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

  此次的信用监管信息显示,证监会决定在2013年7月17日至2014年1月16日期间,暂不受理其出具的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文件。在此期间,由其出具行政许可有关文件并已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

  根据本报查询,目前在会里的拟创业上市企业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刘顺明保荐,预计其状态近期将由“初审中”改至“中止审查”。

  另外,证监会保荐代表人信息状态也显示,目前张宁和刘顺明的在职情况正在办理变更,可能已经离职或即将离职中信证券

  投行人士表示,对于新股上市后业绩即变脸的情况,监管层对中介机构更趋严厉。从最初的只对保代进行处罚,再到保代与监管机构并罚,而现在保代则会分别因企业IPO前后的保荐工作失职而不止一次受罚。

  除了百隆东方外,今年1月,中信证券还因保荐项目东吴证券上市当年业绩大幅下滑而再收一张警示函,保荐代表人邵向辉和周继卫被处以“9个月内不受理所负责推荐的项目”。

  近两年来,保荐人因主板项目业绩变脸而收证监会罚单的情况层出不穷。

  隆基股份(601012.SH)2012年的首份上市年报就告亏损5467万元,并已被证监会立案稽查。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则因基隆股份“上市后即出现2012年一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90.59%的情况”,在今年1月就被出具警示函,而两位保荐人更是被严厉地处以“1年内不受理负责推荐项目”的监管措施。

  光大证券太平洋证券、国信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则分别因保荐项目康达化工、南大光电、科恒股份和珈伟光伏的业绩大幅下滑而收到“红牌”警示函,签字保荐代表人也都吃了3~12个月不能申报新项目的“闭门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