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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八百多万元复垦费哪儿去了

2015-02-03 08:30 来源:人民日报

河南新乡
八百多万元复垦费哪儿去了(来信·关注法治进程中的问题⑩)

  2008月12月,国家修建石武高铁新乡段,施工单位(中铁十九局)临时占用新乡市高新区关堤乡张八寨村199.79亩耕地作为制梁场和生活区使用。2008年10月15日,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豫国土资发(2008)134号”文件上规定,临时占地费是每亩1.2万元,青苗补偿标准是每亩1200元。新乡市人民政府2008年11月10日下达的“新政办明电(2008)314号”中说,青苗补偿标准是每亩600元,临时占地费用是每亩年1200元,两年2400元,剩余的是复垦费。按此计算,复垦费标准应是每亩9600元,199.79亩的复垦费就是191.798万元。

  就该地块复垦事宜,2013年我将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诉至法院。在法院的干预下,省国土资源厅给我下达一份由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北京华盛锦地科技公司编制的土地复垦方案,让我震惊的是,该复垦方案上显示的复垦费用是883.11万元。

  针对这199.79亩临时用地的复垦费究竟是多少的问题,我曾打电话咨询用地单位——中铁十九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咨询,被告知:我们已经将复垦费给了你们地方政府,有何异议,找你们地方政府交涉。

  石武高铁新乡段已于2010年建成通车,该临时用地已经结束。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相关规定,用地单位应该对该地进行复垦,或可依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下达“豫国土资发(2008)134号”文件上的规定,地方政府将该地永久性征收。目前,这些临时用地既未复垦,也未征收,而是被他人改作它用——由村民集体违法建设钢材市场了。

  2010年12月,我曾多次找到用地单位负责人交涉复垦事宜。被告知:我们已经与高新区国土局签订了临时用地协议,复垦费已经支付给当地政府。我多方打听后得知,负责复垦工作的单位是市政府大项目办。该办领导让我找新乡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复垦工作的李副局长,李副局长则让我去找高新区国土资源局高卫红局长,但高局长拒绝答复。李副局长曾在电话中要求高局长拆除梁场上的非法建筑物。河南日报群工部记者就此事做了调查采访。高新区国土资源局于2011年两次给河南日报群工部书面情况说明,前后矛盾:前文说,反映人(指本人)反映的事实不存在,并讲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储备中心乔小雨主任打电话讲已委托北京华盛锦地科技中心进行土地复垦编制等;后文说,张八寨村委会未经批准,擅自由村民集体建设钢材市场,高新区党委、管委会召开专题会议,责成关堤乡人民政府将制梁场用地上的违法建筑拆除。2011年7月22日,市国土资源局根据省厅文件精神致函高新区,要求按石武高铁临时用地进行永久性征收。但到目前为止,该地既没有复垦,也没有征收。

  后来,我又无数次找高新区国土资源局追问此事,被告知,该你问的事你可以问,不该问的就别问。高新区国土局一位未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知我:区乡领导默许村干部在梁场上建钢材市场是假,等待开发商征地才是真。如果该地被征,建钢材市场的人不仅可以获取巨额地面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农民的征地补偿款就可由开发商支付了。

  我迫切想知道的是,那800多万元的复垦费哪儿去了?有关部门是不是该查一查?

  河南新乡高新区关堤乡张八寨村  王建英 

    《 人民日报 》( 2015年02月03日   2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