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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贵州系列报道之六十四

2022-01-21 16:02 来源:综合

民进贵州省委建议:发挥乡贤作用助推乡村振兴

 

  新乡贤作为乡村建设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起着重要作用。各地在发挥乡贤引资引智、资政参事、公益慈善等方面做了积极探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挖掘弘扬乡贤文化、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主管部门不明确。目前,各地没有明确乡贤工作的具体主管部门,造成乡贤工作似乎与谁都有关、但没有谁主抓的混沌局面,无法从体制机制上深层次、全方位地解决乡贤工作中的一系列具体问题。

  (二)交流服务不到位。特别是乡镇缺乏交流平台,大部分乡贤在外地工作或经商,乡镇多是利用乡贤逢年过节回乡时开展座谈交流,没有常态化沟通的机制和平台,导致外出乡贤与村“两委”、村民以及乡贤之间无法及时沟通和往来,难以掌握家乡的发展情况,对家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高,没有充分激发乡贤情系家乡、关心家乡、支持家乡、建设家乡的情怀。加之乡镇工作任务繁重,对乡贤文化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在系统挖掘、培育和宣传乡贤文化方面的思路不清、投入不足,村民对乡贤文化的参与度、认可度、支持度不高,没有形成富有当地特色的乡贤文化载体,一些优秀的乡贤文化被埋没甚至消失。

  (三)激励保障不健全。随着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化,传统农村秩序受到了冲击。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权利没有明确,在没有其他有效激励机制促使下,乡贤主动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不高。加之各乡村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等方面条件不足,乡贤发挥作用的阵地平台、工作机制欠缺,导致其能够参与乡村建设发展的领域较窄,限制了乡贤自身资源、技能、信息等优势的发挥。
 

  为更好挖掘弘扬乡贤文化,充分发挥乡贤在示范引领乡村发展、乡村治理、乡风文明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凝聚起助推乡村振兴的“乡贤力量”,建议:

  (一)加强乡贤人才资源储备。一是发掘培养本土乡贤。明确主管部门,制定乡贤推选标准、范围及程序,定期开展乡贤情况调查与推选,建立乡贤人才资源库。二是吸引本土乡贤回流。加大本地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和载体,吸引在外乡贤回归乡村;经常性、常态化开展“回流”乡贤的走访、座谈和慰问,加强情感沟通,凝聚推动乡村振兴的智慧和力量;推进乡贤组织和活动阵地建设,加强对乡贤的培训指导,搭建好乡贤工作平台,服务好乡贤回归。三是注重引导培养新乡贤。广泛开展“寻找新乡贤”活动,充分发挥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新乡贤的示范引领作用,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下乡,不断壮大“新乡贤”的群体规模。

  (二)搭建乡贤人才服务平台。一是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注重保护好乡村原有建筑风貌和村落格局,留住乡土记忆,留住乡愁,吸引乡贤回归故里。二是完善乡村创新创业支持服务体系。制定资金技术信息方面的优惠政策,实行一对一、点对点精准对接,更好发挥乡贤资源、资金、智力等优势。三是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鼓励支持乡贤通过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探索建立由乡镇引导、村级主导的“乡贤+村两委”工作模式,整合新乡贤资源参与乡村治理,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营造乡贤人才回归环境。一是因地制宜挖掘植根乡土、凝聚乡情的乡贤文化内涵,推动乡贤文化的整理、研究和利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乡史馆”“村史馆”,组织编撰乡村志,丰富文化载体,形成具有本土特色的乡贤文化。二是加强乡贤文化宣传。加大对在乡村振兴中作出突出贡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乡贤的宣传力度,增强乡贤的责任感、获得感、成就感,激发更多人见贤思齐,积极投身到乡村振兴实践。三是完善乡贤保障机制。制定乡贤权益保障的相关制度办法,注重解决乡贤回归后的住房、医疗、养老等问题,以一定的物质精神保障吸引更多的贤达人士、成功之士到乡村成为乡贤,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民进贵州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