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文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
《人民日报海外版》(2026年04月17日 第 03 版)
本报北京4月16日电(记者李婕)为加快形成双向流动、互融互通的统筹城乡就业格局,促进城乡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日前印发《关于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要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为抓手,以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职业培训、权益维护、兜底保障体系为重点,加强劳务输入地和输出地协同,促进劳动力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平等就业、合理配置。到“十五五”时期末,劳动者城乡就业渠道进一步畅通,城乡就业服务、职业培训资源进一步均衡,城乡公平就业环境进一步改善,更好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更好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多方面政策措施。在统筹城乡就业机会开发方面,拓展县乡就业空间,挖掘便民服务、文旅、首发经济、冰雪经济、入境经济等消费领域就业潜力,开发符合城乡劳动者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特点的基层就业岗位,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
在统筹城乡均等化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方面,因地制宜打造城乡间均衡可及的就业服务网点,强化跨区域劳务对接与就业信息匹配,支持各地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口碑、有规模的劳务品牌,强化“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模式分类指导,支持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
在统筹城乡培训资源配置方面,打造统筹城乡的培训模式,支持劳务输入地和输出地合作开展培训,支持技工院校适当放宽招生年龄限制,扩大面向农村适龄青年的招生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