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保证金的代价(监督哨)
《人民日报》(2025年05月28日 第 19 版)
“因为贪婪,我从一个受人尊敬的医生变成了一个让人唾弃的罪人,失去了党员身份,玷污了‘白衣天使’的称号,毁掉了自己幸福美满的家庭……”近日,在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庭审现场,北碚区精神卫生中心原主任谢某掩面忏悔。
2024年2月,北碚区纪委监委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谢某违规收取、侵占药商药品质量保证金问题。办案人员核查发现,收取此类保证金并无法律法规依据,且该中心账目既无药品质量保证金名目,也无相关收支记录。
“资金去向成谜”的疑问,直指调查关键。
“从药商入手突破!”办案人员调取工作台账,对曾缴纳保证金的药商开展多轮谈话。随着调查深入,问题线索渐渐浮出水面。
办案人员发现,谢某与部分药商以“保证金”名义拉拢关系,存在个人间的大额资金往来,其行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在掌握确凿证据后,区纪委监委对谢某立案审查调查。
在政策感召、纪法威慑与确凿证据面前,谢某如实供述了以收取药品质量保证金为名私设“小金库”、利用职务便利为药商供药谋取利益等事实。最终,谢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执纪者说】巧立名目收取药品质量保证金、与药商搞权钱交易,既违反廉洁纪律又触犯法律底线,严重损害民生福祉和公众健康权益。该案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医疗领域从业者:必须引以为戒、廉洁自律,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医药领域问题系统治理,切实让群众“少跑路、少花钱、看好病”。
(本报记者王欣悦整理)